新華社福州2月16日電 (吳國進)日前,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區工商局執法人員在巡查中發現,一家電器行經銷的“長虹”“三星”“三洋”彩色電視機,外觀粗糙、價格低廉。執法人員經過認真檢查、比對,發現彩電外包裝上標注的生産廠家與實際生産廠家不符,如長虹彩電生産廠家應為“四川長虹股份有限公司”,而這家商店經銷的彩電外包裝上標注的是廣東省廣州市某金品電子有限公司。
當事人無法提供這批彩電的進貨發票和合法來源,其行為涉嫌銷售侵犯品牌商標專用權,執法人員隨即依法查扣了這20臺待售“山寨”彩電,並立案調查。
從2月1日開始,“家電下鄉”在全國範圍內推廣,農民朋友只要在“家電下鄉”銷售網站購買家電産品,均可享受銷售價格13%的財政補貼。而隨著這一政策的實施,新一輪的農村家電購銷高潮將被帶動起來,涵江區工商局提醒農民朋友,在購買家電時要仔細甄別,防止買到劣質、有較大安全隱患的“山寨”家電。
那麼如何才能夠買到貨真價實的家電産品呢?有關人士建議,關鍵要做到以下“四看”:一看外觀,“山寨”家電外包裝粗糙,外表凹凸不平,有磨損的痕跡;二看廠家,一般品牌家電有固定的廠家,從網上可以很容易查到;三看價格,“山寨”家電一般價格低廉,與同品牌、同型號“真貨”價格相差較大;四看有無商標註冊證,購買家電時可以要求商家出示商標註冊證,若沒有則可能是“山寨”家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