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從江西省財政廳獲悉,江西省近期規定:在省內註冊落戶的成長型、就業型“四有三不”工業困難企業,如果已制定不減員或少減員措施,今年可在稅收、規費、社保費用繳納等方面,享受緩繳、減免、補貼等優惠政策。
據悉,“四有三不”工業困難企業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方可享受上述優惠政策:2008年第四季度與上年同期相比開工率不足70%,用電量下降10%以上,當年出現年度虧損的工業企業。2008年第四季度銷售收入同比下降10%以上,當年出現年度虧損的工業企業。2008年和2009年新辦的、生産經營出現困難的工業企業。有其他特殊困難的工業企業。
緩繳社會保險費最長6個月
在確保當地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基金不出現缺口的前提下,工業困難企業可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用,緩繳期間企業和職工繳費記錄連續計算。緩繳執行期在2009年之內,最長可延期6個月。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計收滯納金。
同時,産品質量監督檢驗收費、環境監測服務費、地方教育附加費、防洪保安資金、價格調節基金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也可緩繳。
工業困難企業稅款也可延期3個月繳納,緩繳期內免予加收滯納金。小規模工業困難企業在2009年內經批准,前3個季度向國稅部門申報繳納增值稅,可由按月改為按季度繳納。
招用農民工扣減稅費每人每年4800元
仲介機構服務性收費減半:2009年度內,由政府物價部門定價的仲介機構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銀行部門收取的抵押物貸款評估費減半收取。不是由政府定價的其他仲介機構服務性收費均按最低價收取。
招用農民工可扣減稅費:工業困難企業招用農民工,經勞動部門審批視同招用下崗再就業人員,在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時,可根據實際招用人數按定額一次性扣減,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800元。
部分稅種將減免50%:對工業困難企業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予以50%的減免。此外,對已批准享受再就業優惠政策規定且如今已滿3年的工業困難企業,可延長1年繼續享受優惠政策。對在生産經營中因永久或實質性發生財産損失的工業困難企業,實行即報即批政策,依法給予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可用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社保或崗位補貼
在確保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按時、足額支付失業保險待遇的前提下,對參加失業保險、保證不減員或少減員的工業困難企業,可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以幫助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
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照就業資金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保補貼標準執行;崗位補貼按照失業保險金標準確定。補貼執行期在2009年之內,最長可達6個月。但這兩項補貼,同一企業只能享受一項。此外,享受了緩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不再享受社會保險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