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3月11日專電(記者王昆、曲瀾娟)“我在某影樓拍攝藝術照使用影樓提供的化粧品後,出現皮膚紅腫、瘙癢等症狀,懷疑是影樓化粧品有問題造成。”日前,石家莊市衛生監督局接到消費者舉報後,對全市影樓及美發單位供顧客使用化粧品進行了專項檢查。
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影樓給顧客提供的口紅、睫毛膏、眼線筆、唇彩、眼影等化粧品存在多人共用現象,直到用完才換新。據一名化粧師稱,高峰時一天要為10余名消費者化粧,多人共用一套化粧品,尤其是共用一支口紅的現象很普遍,衛生安全隱患很大。由於這些化粧品多數將生産廠家、生産日期等標誌印在外包裝上,而外包裝在最初使用後就被扔掉,所以即使過期了或存在假冒偽劣等問題也很難查證。
“按照《化粧品衛生監督條例》規定,銷售問題化粧品必須在有違法所得的前提下,才能對銷售單位予以罰款,而對影樓等使用問題化粧品的行為則沒有充足的法律依據進行行政處罰,只能將問題化粧品予以控制。”據石家莊市衛生監督局場所處副主任醫師靳同林介紹,石家莊衛生監督機構將主動對其進行衛生干預,建議消費者在影樓拍照時最好自帶化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