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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工商提醒:謹防電視購物三大消費“陷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1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濟南3月13日專電(記者王志)濟南市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對2008年受理的消費者申訴舉報案件統計顯示,目前電視購物問題比較突出,且呈上升勢頭,提醒消費者謹防電視購物的三大消費“陷阱”。

    陷阱一:虛假購物廣告誘導消費者。很多電視購物廣告以“三天包美白”“超低價”名牌手機等廣告宣傳忽悠消費者,擅自誇大産品效果或性能,欺騙消費者購買。調查發現,大部分電視購物廣告沒有明顯的廣告標誌,容易對消費者産生誤導。

    陷阱二:商品質量問題多。一些電視購物商品是典型的“三無”産品,沒有生産商或經銷企業的廠名、廠址,且冒充名牌商品;有的産品為遮人耳目,隨意編造國際知名品牌。多通過快遞公司寄給消費者,當消費者打開包裝後發現所訂貨物與實際收到的商品不符,再想退換貨就難了。

    陷阱三:售後服務無保障。大多數電視購物機構只銷售商品,不負責售後服務,加上異地購物的特點,生産商、銷售商、電視購物中心相互扯皮,一旦出現質量問題,加大了消費者維權的難度。

    濟南市工商局提醒,消費者選擇電視購物時,應詳細了解所購商品的名稱、産品標準、價格、基本性能、主要成分、售後服務方式、退換貨途徑、銷售地點等信息,並要核實生産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性,以避免陷入電視購物的消費“陷阱”。

    同時,消費者一定要索取購物發票、“三包”卡、服務卡、保修證等憑證,並儘量採取貨到付款的購物方式,驗貨時如發現與廣告宣傳不一致、功能不全或有損壞等問題,應拒絕付款。當發現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消費者要及時攜帶相關憑證,到當地工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申訴舉報和投訴,以依法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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