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3月16日專電(記者陳黎明)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介紹,今年起,將按每人每月增加110元的標準,提高當地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
據介紹,2004年1月1日《工傷保險條例》實施後,至2008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享受傷殘津貼的在職工傷人員,都可增加傷殘津貼。增加的傷殘津貼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為更好保障工傷傷殘人員的生活,傷殘津貼增加後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水平的,將進一步提高至當地最低工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