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3月29日專電(記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近日出臺家電下鄉實施方案,從今年2月初到2013年1月底的四年內,凡具有浙江省農業戶口的所有人員,在經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備案的網點購買家電下鄉産品的,均可申報財政補貼。
據浙江省經貿委介紹,全省家電下鄉財政補貼為産品銷售價格的13%,每戶每類産品補貼數量暫按1件執行。具有浙江省農業戶口的所有人員,憑居民身份證到經縣級經貿部門確認備案的銷售網點購買家電下鄉産品後,可憑購買産品的發票原件及複印件、居民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或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補貼家電産品專用標識卡、購買人儲蓄存摺,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財政部門申報。
財政部門核實後,必須在3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購買人提供的存摺賬戶。
根據浙江省政府的規定,納入該省家電下鄉的産品暫定為彩電、冰箱(含冰櫃)、洗衣機、手機、空調、熱水器(含電熱水器、燃氣熱水器、太陽能熱水器)六類,最高限價分別為:彩電2000元、冰箱(含冰櫃)2500元、洗衣機2000元、手機1000元、空調2500元、電熱水器1500元、燃氣熱水器2500元。
據了解,浙江省經貿委、財政廳將適時開展對全省家電下鄉工作的監督檢查。並要求各地設立投訴電話和信箱,對接到的舉報、投訴,認真進行核實,經查屬實的要及時進行處理並向舉報人、投訴人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