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從福建省建設廳獲悉,福建省廉租住房政策正進一步完善,就業滿5年的單身無房大中專畢業生將納入廉租房保障範疇,並允許承租人在一定比例內購買廉租房。
廉租房保障範圍擴大
從2009年起,福建省廉租住房的保障範圍再次擴大。就業滿5年的單身無房大中專畢業生將納入廉租房保障範疇僅僅是一個方面。
全省還將人均收入在當地城市低保標準3倍以內、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3平方米左右的家庭,納入保障範圍,並允許有條件的地方適當擴大保障面,保障範圍可擴大到有需求的中心鎮。
在房屋配套建設方面,省政府已經將廉租房建設確定為2009年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工作,今年計劃解決3.5萬戶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同時,增加經濟適用住房供應,積極推進經濟租賃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建設,積極推進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
在遠期目標中,福建省計劃用3年時間,加大廉租住房建設力度、完善租賃補貼制度和實施城市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基本解決13萬戶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廉租房將可租可售
從今年開始,廉租房租售並舉的制度將逐步完善實施。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將逐步轉化為經濟適用房,並出讓給承租人。
福建省建設廳表示,全省有條件的地區將逐步實行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有機銜接。實行廉租住房可租可售,廉租住房租賃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廉租住房總量的50%以上,也意味著餘下的小部分可用於出售。 廉租住房銷售將根據承租人的意願,實行申請、核準制度。廉租住房承租家庭可以購買廉租住房,可一次性支付購房款,也可以按比例分期付款。廉租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産權,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福建省政府要求各地的廉租房盡可能安排在近期重點發展區域、産業集中區域和公共交通便利的區域 。而廉租房在控制面積的同時更要講功能,做到面積小、功能全,住得下、分得開,滿足基本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