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3日電(記者江國成)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在五一期間加強價格監管,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有效促進居民消費,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穩定。
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重要商品市場價格水平和變動情況的監測,重點是糧油、肉禽蛋菜奶、交通運輸、旅遊等價格波動情況。對可能引發市場價格異動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要按照價格異動工作預案的要求,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價格主管部門報告,立即組織開展檢查,堅決制止價格違法行為。
通知強調,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重點對當地大型商場、超市、客運、旅行社、公園、賓館、餐飲等企業組織一次提醒告誡會,結合價格服務進萬家工作,宣傳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通報相關案例,引導經營者加強自律,誠信經營,積極營造和諧的節日市場環境。
通知指出,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認真整治旅遊服務、公園景點、停車收費、交通運輸等和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和服務價格以及家電下鄉、農村醫療等涉農價格秩序。繼續深入整頓商品過度包裝中的價格違法行為。嚴肅查處亂加價、亂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
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確保12358價格舉報電話的暢通,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值班紀律。認真受理群眾價格舉報,耐心解答群眾諮詢,及時化解價格矛盾。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宣傳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公開披露價格串通、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