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5月20日專電(記者趙鋒)甘肅省近日決定,鼓勵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購買廉租住房,購房可採取多種付款方式,實行購房優惠政策。
甘肅省規定,享受住房租賃補貼的保障對象申請購買廉租住房時,在與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簽訂《購房合同》後,未入住前可將其應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以分期付款方式,轉入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在銀行開設的個人購房賬戶內並轉為購房款。入住房屋後,不再享受租賃補貼。
甘肅廉租住房出售價格實行政府定價,由當地政府部門按照成本價或略低於成本價的要求確定出售價格。
記者了解到,甘肅享受實物配租的保障對象,在申請購買現住廉租住房時,與住房保障部門簽訂《購房合同》後,房款未繳清前,按産權比例交納部分廉租住房租金。産權分為由財政投資形成的國有産權和家庭購房款形成的私有産權。
甘肅對已購買廉租住房的保障對象實行年度審核制度,經年度審核,對將共有産權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者改變用途者,必須退回廉租住房,並依照有關規定進行查處。凡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解決了住房,並將所購廉租住房上市交易的家庭,不得再次申請享受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