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誌願服務條例》6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5月31日舉行的“法制化與志願服務事業發展”———《上海市誌願服務條例》正式實施座談會上,與會專家學者認為,這標誌著上海志願服務事業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有法規鼓勵、保障和規範的新階段。
會議還舉行了向社會發送《上海市誌願服務條例》儀式和上海市世博會籌辦工作領導小組志願者組與上海市律師協會簽約委託組建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志願者工作法律顧問團儀式,並向首批受聘為世博會志願者工作提供義務法律服務的律師頒發了聘書。
有關方面領導、專家學者和志願服務活動的組織者、志願者代表馬春雷、楊全心、沈國明、劉劍、姚凱、劉忠定、鄧小冬、朱鳴、周錦尉、盧漢龍、朱貽庭、胡建平、徐精川、李笑和等在會上發言。此次座談會由市文明辦、市人大內司委、市民政局、團市委、市誌願者協會以及本報等單位聯合舉辦。(記者 洪梅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