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獲悉,為保證殘疾人的就業穩定,經批准,上海市開始實施一系列福利企業扶持政策:首次對福利企業中超比例安置殘疾人職工,在2009年內按每人一次性3000元的標準實施社會保險費補貼,補貼金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支出;對符合困難企業認定條件的福利企業,由區縣民政部門列出困難企業名單報送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予以落實。
同時,市財政局還下發《關於落實政府採購優先購買福利企業産品和服務的通知》,要求凡“福利企業持有福利企業證書參加政府採購活動,採購人或其委託的採購代理機構在供應商資格審查時,不得排斥和限制福利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採購福利企業的産品和服務”等。
此外,上海市還下發文件,對經認定為“困難企業”的福利企業組織職工開展技能提升或轉崗培訓等作出規定:“對培訓後鑒定合格的按規定的補貼標準給予100%培訓補貼;其他受金融危機影響的福利企業組織職工參加培訓技能提升或轉崗培訓,鑒定合格的按規定的補貼標準給予50%培訓補貼。”
6月15日從市民政部門了解到,福利企業作為集中安置殘疾人的特殊企業,長期以來給殘疾人提供了就業保障。近年來,由於金融危機、企業自身老化等多重因素,上海福利企業的發展受到了一定影響。據最新統計,目前全市福利企業共有1500多家,殘疾職工3765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