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九批取消和調整省直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已經省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研究並原則通過。6月24日,省政府法制辦對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公佈。
此次山西省共取消行政審批項目20項,調整行政審批項目50項,涉及17個省直廳局。取消項目中,有行政許可項目8項,分別為:配製酒生産許可,企業經營性裁員備案,棉花收購企業資格認定,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生産、經營審批,更新、報廢、轉讓、出賣國家投資或補貼購置的大中型農機審批,進入國家級或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審批,外國人進入國家級或省級自然保護區審批;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12項,分別為:乾草、麻黃草收購許可證核發,省級“撥改貸”資金轉政府投資或資本金核準,省級醫藥儲備資金安排和動用審批,拓印內容涉及我國疆域、外交、民族關係的古代石刻審批,以省政府名義實施的表彰獎勵活動和表彰獎勵的人員審核,鋼鐵、有色、建材三個行業實行安全生産條件核準,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設計圖紙審核及竣工驗收,煤炭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審批或審核,統配煤礦煤炭公路外運出省審核,煤炭發運鐵路立戶審核,企業集中提取技術開發費審批,納稅人按規定支付給總機構的與生産、經營有關的管理稅前扣除審批。
這些取消項目,有的因與現行法律法規相抵觸而取消,有的因無保留意義而取消,有的因不屬行政審批而取消。其取消,是山西省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設法治政府的積極成果。(記者 賀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