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6月26日專電(記者詹奕嘉)記者日前從廣東檢察機關獲悉,廣東中山市今年發生多起固定電話詐騙案件,涉案金額較大,被害人損失較重,有當事人因一個電話被騙48萬餘元。檢察機關提醒,市民應提高該類犯罪的防範意識,接到陌生電話要及時核實來源,必要時撥打110報警。
據檢察機關介紹,2009年2月17日,中山市市民劉女士接到一個陌生來電,對方稱是電信局的工作人員,並稱有人用其身份證重開了該電話號碼,目前已打了2000余元話費,現將電話轉到公安機關報案。不久,劉女士的話筒傳來一名男子的聲音,自稱是廣州市公安局的“楊警官”,説確實有人用劉女士的身份證開了電話號碼,還用該身份證在某銀行開戶,並涉嫌一宗洗錢經濟大案,存款已被凍結。
這位“楊警官”説將電話轉到銀行去。不一會,劉女士聽到一名女子自稱是銀行監管員“陳某”,説劉女士的存款在凍結期間是可以申請支取,但要銀行的三個專職律師見證,要劉女士將存款分別轉到這三個律師的五個專用賬戶內。劉女士遂向上述賬號內共轉入48萬餘元人民幣。
劉女士將自己的經歷告訴家人後,家人認為可能上當受騙,到銀行查詢發現48萬餘元現金已被人取走,便隨即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於3月2日在珠海市某銀行的ATM機附近抓獲一名自稱林某的男子,此人對其參與詐騙作案的事實供認不諱。
經公安機關進一步查明,該男子現年44歲,是某網絡電話詐騙集團的成員。該集團首先套取到事主固定電話入戶資料後,通過高科技手段造成被害人的固定電話出現多出信息費、聲音故障等現象,然後用境外網絡電話給事主撥打電話,冒充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以對事主的資金進行專門保護或凍結等為名,誘騙事主將家庭的銀行存款全部轉到指定賬戶內,最後在ATM機上支取。
據中山市第一市區檢察院介紹,今年類似案件在中山已多次發生,僅事主報案現已立案偵查的就有7單,其中家住中山市城區的王女士與楊先生各被騙取家庭存款22萬元與17萬元。
辦案檢察官提醒:以家庭固定電話為詐騙平臺的新型詐騙案件涉案金額普遍較大,欺騙性強,一旦被騙有可能傾家蕩産。因此提高該類犯罪的防範意識能力尤為重要。市民如接到陌生電話,要及時核實電話來源,必要時撥打110報警,不要自己隨便到銀行或櫃員機上操作,以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