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7月13日專電(李富、汪昭君)隨著各大專院校相繼放假,大學生暑期打工成為不少學生鍛鍊自我、增長社會閱歷、增加收入的社會實踐方式。然而,據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一些用工企業和打工學生反映,“學生打工族”普遍存在維權意識弱、自我保護意識差等問題,打工學生中只有極少數與用工企業簽訂用工協議或合同。
據一些用工單位介紹,每年暑假他們都會招收一些大學生,這些學生工作態度大都比較積極,也很好管理,有時還能為企業發展獻計獻策。大多數企業認為簽訂用工協議沒有必要,工作到一定期限就按時發工資,絕對不會坑害學生。只有極少數的企業有意向與暑期打工學生簽訂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
“我覺得簽這個協議有一定的作用。”在赤峰市紅山區火花路一家日用品批發店擔任臨時業務員的大學生王華説,“我們這些在校學生打工時考慮得不是很週全,在勞動維權方面沒想這麼多,再加上打工時間比較短,所以就會忽略簽訂用工協議,到時吃虧了,才會感到後悔。”
赤峰學院的大學生張美美説,她每年都會在酒店做短期工,從來沒考慮過簽合同的問題,到了暑期結束時老闆也遵守承諾給工錢。但有的同學打了一暑期的工,工資還沒開出來,每次去老闆那裏領工資,老闆也是一拖再拖,實在是沒辦法。
對於學生暑期打工熱、維權意識差的問題,赤峰市律師王駿龍提醒:假期學生打工要通過正規渠道尋找工作崗位,打工之前要多了解用工單位的情況。應儘量和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如果遇上企業單位不願簽訂協議的情況,應該提高警惕。當遇有爭議,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進行諮詢、投訴,必要時依靠法律武器,以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