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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來務工者可獲最高1200元培訓補貼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07日   來源:南方日報

    深圳市勞動保障部門6日發佈今年的《深圳市來深建設者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補貼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記者從中獲悉,來深建設者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可根據技能水平獲得100元—1200元補貼。深圳企業招用汶川地震重災區員工的,按照每人14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

    據了解,《辦法》根據技能培訓的成本及層次,制定不同的補貼標準,規定所有符合補貼條件的來深建設者均可享受一次技能培訓和鑒定補貼。

    根據《辦法》規定,來深建設者申請補貼必須符合以下四個條件:非深圳市常住戶籍;在深圳本市就業並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持有深圳社會保險卡;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參加了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職業技能培訓並取得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發的職業資格證書。

    來深建設者技能培訓補貼標準如下:獲培訓合格證的,補貼100元;獲專項職業能力證的,補貼200元;獲職業資格證的,按級別分類補貼:初級450元、中級600元、高級750元、技師以上1200元。來深建設者技能鑒定補貼標準為:屬持職業資格證書就業特殊工種的,按省物價部門制定的鑒定收費標準給予100%補貼;特殊工種之外的普通工種,按省物價部門制定的鑒定收費標準給予50%補貼。

    不僅勞動者可獲補貼,組織來深建設者進行職業技能培訓,經考核合格並取得培訓合格證或單項能力證書的企業,也可申請補貼。(記者 葉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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