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吉林省工商系統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國家工商總跼踀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各項措施,按照“增加總量、擴大規模”的總體要求,立足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能,放寬市場準入,優化發展環境,強化服務措施,大力培育和發展各類市場主體,鼓勵和支持全民創業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把企業逾期未年檢吊銷執照的法定時限由一年改為兩年,對超出年檢時限但未超過兩年的,按下限一次性從輕處罰;二是嚴格控制前置許可項目,對法律法規未設定前置審批的項目,只要企業申請就予以核準,及時賦予企業合法的經營資格;三是擴大非貨幣財産出資方式,允許投資人以其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權,向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出資,非貨幣出資比例最高可佔出資額的70%;四是放寬企業名稱登記條件,允許企業在名稱中使用“國際貿易”、“國際技術貿易”、“對外進出口”等行業用語,允許較大規模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冠省名;五是允許數個從事同類業務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共同組建合作聯社,允許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法律規定的業務範圍基礎上,增加涉農、旅遊、餐飲、娛樂等服務業經營;六是對國有、集體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經營場所變更、減少經營項目、延長營業執照的經營期限、延長《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的有效期限、變更《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中的出資人和出資比例等簡易變更登記事項,由一審一核制改為一人完成,做到即到即辦,當場辦結;七是下放行政審批權限,省局擬將註冊資本(金)500萬元以下的企業全部下放給市州局,按屬地核發營業執照;八是在全省逐步實行企業名稱網上核準,方便企業核名,節約企業辦照成本;九是對企業出現的一般違規行為,主要採取宣傳法規、教育引導、告誡説理、執行處罰的“四段式”處理方法,告誡後不進行整改的再進行查處,創造寬鬆的企業經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