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九年 第77號
關於2009年“十一”期間對部分道路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為確保“十一”期間本市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決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至10月8日止,對本市部分道路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天安門廣場地區
(一)10月2日至10月8日,每天7時至24時,故宮筒子河(東華門至西華門)雙方向禁止機動車通行和停放(持國慶期間通行證及專線通行證的機動車除外)。
(二)10月2日至10月8日,每天7時至廣場熄燈,天安門廣場東、西側路禁止車輛通行(持專項活動通行證的機動車除外)。過往車輛(含公共電、汽車)繞行正義路和大會堂西側路。
二、景山地區
10月2日至10月8日,每天7時至17時,對下列道路採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公共電、汽車除外):
(一)景山東街禁止機動車由北向南行駛;
(二)景山後街禁止機動車由西向東行駛;
(三)景山西街禁止機動車由南向北行駛;
(四)地安門內大街南口禁止機動車由北向東左轉彎;
(五)景山西街南口禁止機動車由西向北左轉彎。
三、奧林匹克中心區部分道路
10月1日至10月8日,每天7時至22時,下列道路禁止載貨汽車通行(持專項活動通行證的機動車除外):
(一)北辰東路由北辰東橋橋區主路至奧林東路南口;
(二)奧林東路由奧林東路南口至奧林東橋橋區主路;
(三)北辰西路由民族園路口(不含)迤北主路至奧林西路南口;
(四)奧林西路由奧林西路南口至奧林西橋橋區主路。
四、頤和園、香山地區
10月1日至10月8日,每天8時至17時,採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以下道路實行機動車單向行駛:
1.傑王府路由買賣街東口至公交車總站後街東口禁止機動車由南向北行駛(大型載客汽車除外);
2.傑王府路由公交車總站後街東口至香山南路禁止機動車由東向西行駛。
(二)以下道路禁止載貨汽車通行:
1.頤和園路由安河橋(不含)至101中學口(不含);
2.清華西路由101中學口(不含)至中關村大街(不含);
3.香山路由臥佛寺口(不含)至安河橋(不含);
4.香山南路由臥佛寺口(不含)至閔莊路西口(不含);
5.旱河路由香泉環島(不含)至閔莊路(不含)。
(三)以下道路禁止9座(含)以上的載客汽車通行(公共汽車除外):
1.香山路由香泉環島(不含)至臥佛寺口(不含);
2.香山南路由臥佛寺口(不含)至閔莊路西口(不含)。
五、八達嶺高速公路及周邊道路
(一)10月1日至10月8日,每天7時至19時,西康路康莊路口至岔道城由西向東方向、八達嶺高速公路市界至營城子進京方向,禁止4噸(不含)以上載貨汽車通行。
(二)10月1日至10月8日,每天7時至12時,八達嶺高速公路昌平南環出口至營城子收費站出京方向,禁止4噸(不含)以上載貨汽車通行。機動車可繞行110國道。
六、對以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區域及道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根據道路交通的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具體的管理措施或採取分流措施。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印章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