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施工不得進行捶打、敲擊和割鋸;距離住宅、醫院、學校等建築物不足5米的施工現場,須設置具有降噪功能的圍擋;施工現場未按要求設置安全網,處罰金額上限高達2萬元;施工光照直射居民住宅,最高罰款1萬元……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首次對工程參建各方的違規行為明確了具體處罰標準。《規定》對工程參建各方的違規行為制定了量化的處罰標準,具體施工標準和要求更細更人性化。除了距離住宅、醫院、學校等建築物不足5米的施工現場,須設置具有降噪功能的圍擋外,同時也支持在文明施工中採用新型工藝及技術,例如:城市主要道路和景觀區域兩側的施工現場,其腳手架外側的安全網鼓勵採用不透塵、色彩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的材料。具體標準中對操作要求描述更為細節化:在城市道路上開挖管線溝槽、溝坑,當日不能完工且需要作為通行道路的,施工單位應當在該道路上覆蓋鋼板,並將鋼板嵌入路面,使其與路面保持平整。
相關規定
●內環線以內地區和內環線以外的居住密集區以及主要道路和景觀區域的施工現場,圍擋高度不低於2.5米;其他地區施工現場的圍擋高度不低於2米。
●除管線工程及爆破拆除作業外,施工現場腳手架外側應當設置整齊、清潔的綠色密目式安全網,違者處3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夜間施工不得進行捶打、敲擊和割鋸等作業。
●氣象預報風速達到5級以上時,停止房屋爆破或拆除房屋作業。
●未採用覆罩法施工、路面未按照要求覆蓋鋼板或者未採取通行安全措施的,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