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根據中央有關精神,作為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運行城市,重慶市設置專項資金對購置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公交、出租、公務、環衛、郵政和個人用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貼。
享受該項地方財政補貼的對象分為四類:第一類是重慶市行政事業單位為執行國家公務購買的新能源公務車,可享受一次性路橋費補貼6900元(2300元/輛·年度),數量限定為300輛;第二類是重慶市各出租車公司購買的新能源出租車,可享受一次性路橋費補貼6900元(2300元/輛·年度),數量限定為700輛;第三類是戶口在重慶市的自然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無法享受國家財政補貼的可享受購車補貼(即參照國家對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標準,對納入重慶市示範運行範疇的ISG中度混合動力汽車給予每輛車3.6萬元補貼)和一次性路橋費補貼6900元(2300元/輛·年度),數量限定為100輛;第四類是重慶市公交公司購買10米以上新能源公交車,可享受一次性地方財政購車補貼,每輛車3萬元,數量限定為50輛。
享受補貼的各類新能源汽車以銷量達到規定數量或時間到2011年12月31日兩者任一先到即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