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金融辦近日下發《陜西省小額貸款公司監管暫行辦法(試行)》,小額貸款公司如未經批准設立分支機構、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行為,將視情況給予停業整頓等處理,涉嫌違法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辦法》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營業場所經審核合格方可開業,必須懸挂省金融辦批復文件、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明示現行貸款利率,並公佈當地主管部門的舉報電話,接受監督。
小額貸款公司沒有按要求報送信息,報送虛假信息,非法集資、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將被視為違規違法行為。監管機構將視情況,對其做出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理。此外,還將區別不同情形,禁止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一定期限或直至終身在我省從事小額貸款公司有關工作。(記者 朱雪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