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北京市將向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發放養老(助殘)券,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老年人(殘疾人)提供多種方式的養老(助殘)服務。這是《北京市市民居家養老(助殘)服務(“九養”)辦法》中的一項重要內容。11月24日,市老齡委等向全市部署了有關工作。
按照北京市的養老服務模式,90%的老年人需要居家養老,另外6%和4%的老年人分別在社區養老或者集中養老。市政府辦公廳轉發的市民政局、市殘聯《北京市市民居家養老(助殘)服務(“九養”)辦法》,共有9項政策(簡稱“九養”政策)構建更加和諧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該辦法將於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規定,今後,政府將向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發放養老(助殘)券,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老年人(殘疾人)提供多種方式的養老(助殘)服務。具體標準是:60至79周歲的重度殘疾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養老(助殘)券(16至59周歲無工作的重度殘疾人參照本辦法每人每月發放100元養老助殘券),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養老(助殘)券。
為進一步提高百歲老人的健康水平,各區縣老齡辦還將向具有北京市戶籍的100周歲及以上人員發放《北京市百歲老人津貼、醫療補助領取證》,讓他們享受百歲老人補助醫療待遇。凡享受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公費醫療、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徵地超轉人員醫療報銷待遇的百歲老人,在上述各項制度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醫療報銷規定的醫療費用中的個人按比例負擔部分,由政府給予補助。
此外,全市命名錶彰10000名“孝星”活動,今後將在每年重陽節期間開展。
實施“九養”政策所需的大部分資金,將由福利彩票公益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失業保險金承擔;不足部分由財政予以補足。同時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九養”政策的實施。(童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