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8日電(記者雷敏)記者18日從商務部獲悉,近日財政部、商務部聯合下發通知,明確從2010年1月1日起,允許符合條件的車主同時享受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和1.6升及以下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減徵政策。
通知明確,2010年購買新車的車主申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不需要再提供車輛購置稅完稅憑證原件及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