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1月23日專電(記者 呂雪莉)“你今日用銀行卡消費發生資金交易,請立即付款。”如果你收到類似這樣的短信,千萬不要急於付款,因為你很可能已經被犯罪分子盯上了。青海省公安廳日前公佈了銀行卡犯罪的幾種形式,提醒民眾注意防範,保護好自己的錢袋子。
目前,我國銀行卡發卡量已超過20億張,青海省發卡量接近400萬張。銀行卡業務快速發展的同時,惡意透支、偽卡欺詐等層出不窮,銀行卡犯罪花樣不斷,嚴重影響經濟金融秩序。
據青海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副總隊長余仲介紹,去年全省公安機關共立案偵查銀行卡犯罪案件45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1人,挽回經濟損失23萬餘元。據分析,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主要手段有以下四種:
一是“克隆”受害人銀行卡竊取賬戶資金。此類犯罪多為團夥作案,一般先由團夥成員踩點,選擇在合適的ATM機上安裝針孔攝像頭和讀卡器,並在ATM機附近等待,在受害人使用取款機後將所安裝的非法裝置拆卸,隨後用竊取的銀行卡信息複製偽卡,結合攝像裝置拍攝的用戶密碼,最終竊取受害人賬戶資金。
二是在受害人使用ATM取款機時由一名犯罪嫌疑人以“丟包”的方式轉移受害人注意力,其他團夥成員相互掩護,伺機用事先準備好的銀行卡將受害人銀行卡調包,在受害人認為交易已完成並離開現場後,再用受害人的銀行卡竊取賬戶資金。
三是以銀行名義通過手機短信詐騙受害人銀行賬戶資金,如編造“將款匯入某銀行某賬戶”或“銀行卡因某次消費發生資金交易,請立即付款”或“銀行卡密碼被盜”等短信發送至受害人手機。由於受害人防範意識較差,根據短信要求將資金轉入指定賬戶,或洩露銀行卡信息和密碼,造成賬戶資金損失。
四是犯罪嫌疑人在秘密盜取受害人銀行卡賬號和密碼後,通過銀行開通的電話銀行業務,將受害人賬戶資金轉入多部手機內,隨後伺機退款。
余仲説,上述案件多為高智商犯罪、團夥流竄作案,團夥成員具有較強的反偵查意識,作案時分工明確,相互掩護,一旦得手便迅速逃離現場。目前,已出現由經濟相對發達地區向經濟相對滯後地區蔓延的趨勢。
警方提請廣大民眾,除了防範以上形式的銀行卡犯罪外,還要時刻提高防範意識,勿貪圖便宜,勿輕信他人。一旦發現上當受騙,要在第一時間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