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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塑料製品首選“PE”標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5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銀川5月11日專電(記者馬俊)寧夏工商部門在近期開展的食品包裝材料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市場上出售的保鮮膜等塑料製品魚目混珠。作為食品的“貼身衣物”,食品包裝材料的安全性將直接影響食品質量,不合格的食品包裝在使用過程中會對人體健康産生不良影響。為此,寧夏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塑料製品首選“PE”標誌,並注意以下幾點。

    保鮮膜等塑料製品都是以乙烯母料為原材料,根據乙烯母料的不同種類,可分為PE、PVC、PVDC三大類。在這三類保鮮膜中,PE和PVDC兩種材料的保鮮膜對人體是安全的,可以放心使用,而PVC保鮮膜含有致癌物質,對人體危害較大。

    一是到正規商場超市購買正規産品,索取票據憑證,以後在投訴或舉報時才有證據。

    二要詳細閱讀産品包裝上的信息,包括生産企業名稱、生産許可證(QS)、生産編號、企業標識和商標等。

    三是在選購保鮮膜等塑料製品時,要看産品包裝上有沒有説明由聚乙烯(PE)製成,保鮮膜或塑料製品的外包裝上是否寫有“PE”“不含有PVC”或“可用於微波爐加熱”這樣的標誌,寫有PVC或沒有寫材質的儘量別買。

    四要注意産品的使用方法和適用範圍,如有的塑料製品不適宜裝含油、酸性的食物。

    五是當食物被任何塑料膜包裝時,絕對不可使用微波爐烹調或者在蒸籠、電飯鍋中加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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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部門提醒:切勿隨意使用街邊飲食攤點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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