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著力破解城鄉居民因重大疾病、意外傷害、突發事件導致基本生活無法維持的特殊困難。從4月份起,為幫助因遭遇重大疾病、意外傷害事故等突發事件導致支出過大、基本生活無法維持的“支出型”貧困家庭解決臨時生活困難,該市全面實施城鄉困難居民臨時救助制度。
救助資金採取政府主導、慈善參與的模式,每年擬籌集救助資金2000萬元左右,對遭遇各類臨時困難的城鄉低保戶、低收入家庭(低保邊緣戶)以及其他困難家庭,給予臨時救助。據匡算,每年救助的困難群眾在4000人左右。
大連市現有城鄉低保對象15.6萬人。新的臨時救助制度以“救急、救難”為特徵,家庭發生什麼困難,就解決什麼問題,特點是及時、快捷地幫助突發睏難群眾解決生活困難,切實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發生臨時困難的家庭,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救助項目有:就學救助、就醫救助、突發災害救助、其他救助。
就醫救助中規定,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在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補償政策後個人承擔的費用,由政府按照50%給予救助。其中,屬於患有重大疾病的(惡性腫瘤,慢性腎衰竭並定期進行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的,再生障礙性貧血,紅斑狼瘡,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及並發癥),每人每年的救助額度累計不超過6000元;屬於患有其他疾病的,戶口在瓦房店市、普蘭店市、莊河市的,每人每年的救助額度累計不超過3600元;戶口在大連其他區縣的,每人每年的救助額度累計不超過4200元。
城鄉低收入家庭、其他臨時困難家庭在享受各類醫療保險及救助後,家庭負擔仍然較重,導致基本生活無法維持的,對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按照城鄉低保家庭救助對象救助標準70%給予救助。
城鄉居民家庭遭遇意外傷害、事故或其他突發災害等,導致家庭基本生活無法維持的,給予不超過5000元的現金及其他生活物品救助。
對城鄉居民遭遇其他困難、家庭基本生活無法維持的,適時適當進行臨時救助。大連市規定,臨時救助一般為一次性救助,申請人不得以同一事由重復申請臨時救助,同一家庭一年內享受臨時救助的次數一般不超過兩次。享受上述救助後,困難仍難以解決的,由各類慈善組織給予補充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