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商品房交易收費,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6月8日,遼寧省物價局和遼寧省建設廳聯合發出通知,從2010年7月1日起,對商品住房交易收費實行目錄管理,住房交易手續費等8項收費被納入目錄之中,目錄之外的收費項目都屬於違法收費,購房者有權拒付。
取消住房交易抵押手續費
此次重新公佈的《遼寧省商品住房交易收費管理目錄》,共納入8項收費,即住房交易手續費、住房登記費、查檔費、房産測繪費、貸款抵押擔保服務費、房産價格評估費、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抵押貸款合同公證費。
“此次目錄中取消了1項收費,還降低了1項收費標準。”遼寧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介紹,7月1日起,將取消住房交易抵押手續費,並減半徵收房産價格評估費。
賣房時不許重復收取房産測繪費
此次《目錄》中明確規定,房産測繪收費由房産測繪單位向委託方收取,除購房者對所購房屋面積提出異議,委託房産測繪單位重新測量外,不許在住房交易環節重復收取房産測繪費、並作為辦理房屋交易手續的前置條件。房産檔案查詢收費對象限于存量房轉讓,檔案查詢收費單位要向購房者提供房産檔案證明或電子登記簿記載證明。
此外,《目錄》還明確説明,住房交易手續費由房産交易中心收取,存量住房的交易手續費由交易雙方平均承擔,新建商品住房由賣方承擔;住房登記費由産權登記發證中心向申請人收取。
經營服務性收費必須購房者自願
對商品住房交易過程中收取的查檔費、測繪費、評估費、公證費、擔保費、仲介費等經營服務性收費,必須堅持購房者自願接受服務的原則(國家有明確規定的除外),服務雙方須簽訂委託服務收費協議。如果沒有堅持雙方自願的原則,強行服務、強行收費,或者未簽訂協議收費、只收費不服務的,一律按違法收費處理。(記者 商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