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6月15日專電(記者鄭良)福建省莆田市公安機關今年以來破獲多起非法傳銷案件,針對不法分子非法傳銷的主要手法,莆田市公安局6月14日發佈預警信息,提醒公眾警惕該類違法犯罪活動。
莆田警方介紹,今年3月以來,警方已成功搗毀7個傳銷窩點,抓獲涉案人員26名,教育、遣返160多名參與非法傳銷人員。
莆田警方介紹,從破獲的案件看,非法傳銷當前主要表現形式有6種:
“拉人頭”式傳銷。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騙取入門費”式傳銷。組織者或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對方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
“團隊計酬”式傳銷。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對方再發展其他人員作為下線,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公司經營式傳銷:以連鎖加盟、推銷産品為名,實行積分返利、銷售提成、會員獎勵等,“挂羊頭賣狗肉”。
網絡傳銷。利用互聯網以種種投資名義實行返利或積分獎勵,或者繳納費用並要求發展下線晉級、提成的會員制俱樂部等。
據點傳銷。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到外地出租房聚居並限制人身自由,培訓洗腦。
警方提醒,廣大社會公眾應自覺拒絕傳銷,通過正當渠道獲得收入。傳銷活動不僅騙人害己,而且嚴重擾亂經濟秩序,影響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