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省質監局組織相關部門分別對省內復混肥、農藥、農用薄膜和農用管材4種産品進行了監督抽查,結果顯示,全省14個地區163家企業生産的215批次産品,産品實物質量合格203批次,産品實物質量抽樣平均合格率為94.4%,産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較2009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5家農用管材企業生産的10批次産品,産品實物質量合格10批次,産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100%。
復混肥産品質量略有提升。本次共抽查了瀋陽、大連等13個地區的129家復混肥生産企業的150批次産品,産品實物質量合格141批次,産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94.%,較2009年産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提高3.1個百分點。
有關人士表示,本次抽查的主要不合格項目為養分含量、水分和産品標識。養分含量的缺乏或過剩都會給植物生長帶來傷害,如果産品總養分過低會造成農作物脫肥,致使産量下降。水分含量屬於限制指標,是肥料産品的重要指標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企業的生産水平。只有控制在相應的水分範圍內,才能維持産品質量穩定。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個別企業受利益驅使,降低原料的加入量,致使養分含量未達到産品標準規定;二是企業在生産過程中,質量關鍵控制點缺少嚴格管理;三是檢驗人員技術水平偏低或責任意識不強,對原料進廠、成品出廠不進行檢驗。
農藥産品質量有所提高。本次共抽查了瀋陽、大連等7個地區的10家農藥生産企業的15批次産品,産品實物質量合格14批次,産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93.3%,較2009年産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提高7.1個百分點。
本次抽查的不合格項目為有效成分含量和水分。有效成分含量是農藥産品中具有生物活性的特定成分,即施用農藥時起藥效作用的成分,是衡量農藥産品質量的重要技術指標之一,有效成分含量達不到標準要求,直接影響農藥藥效;水分含量過高,容易造成農藥化學穩定性下降,加速有效成分的降解。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産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減少主要原料投入量;二是企業對生産過程中關鍵控制點控制不嚴。
農用薄膜産品質量逐年提高。本次共抽查了瀋陽、大連等8個地區的19家農用薄膜生産企業的40批次産品,産品實物質量合格38批次,産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95%,較2009年産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提高2.5個百分點。
本次抽查的不合格項目為外觀和寬度。外觀質量不合格的農用薄膜在日光、風雨的影響下極易破碎,使農作物凍死、凍傷,起不到保溫作用。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個別企業為降低成本,大量使用再生塑料生産農用薄膜;二是企業規模小,管理制度混亂,生産設備陳舊,産品質量無法保證。
農用管材産品質量較好。本次共抽查了瀋陽、鞍山等4個地區的5家農用管材生産企業的10批次産品,産品實物質量合格10批次,産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100%,較2009年産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提高20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