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6月17日電(記者胡星)西藏將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任務,逐步形成集體林業的良性發展機制,實現資源增長、農牧民增收、生態良好、林區和諧的目標。
這是記者從17日召開的西藏林業工作會議上獲得的信息。西藏自治區主席白瑪赤林説,西藏將在保持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依法將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通過家庭承包方式,落實到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賦予農牧民長期而有保障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在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進過程中,西藏將“按戶承包、按人分山”,確保“人人有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還山於民”。同時,確保農牧民在林地、林木産權的分配上得“大頭”。
2009年4月,西藏正式啟動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5個試點地(市)6個鄉鎮的外業勘界確權工作,共完成試點勘界面積36507.3畝,佔確權面積的100%,林權登記發證工作也在穩步推進。
西藏是全國五大林區之一,森林面積達1462.65萬公頃,活立木蓄積量為22.73億立方米,居全國第一位,保持了我國和亞洲重要“江河源”和“生態源”的良好生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