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站7月15日發佈《關於落實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北京市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情況程序被明確。銀行受理借款人申請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在兩日內反饋查詢結果,有房無貸款的購房人將沒法兒再當“漏網之魚”,作假的行為也將被記入個人信用記錄。
《通知》明確,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情況的程序第一步為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時,要填寫《家庭擁有成套住房申報表》,申報家庭住房情況。然後,貸款人應根據申報情況、面測、面談甚至居訪、徵信查詢、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等方式確定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標準。
經借款人申請或授權後,貸款人指定部門每日匯總查詢需求,登錄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提交查詢申請。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兩個工作日內反饋查詢結果。
貸款人登錄查詢系統應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申請註冊並領取鑰匙盤。申請時提交系統鑰匙盤申請表、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授權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保密承諾書等材料。
據了解,借款人提供虛假信息的,貸款人應依法採取包括資産保全措施在內的相關措施,並經嚴格審慎程序進行認定後,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中記錄。(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