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0年記賬式附息(二十三期)國債發行工作有關事宜的請示
財庫[2010]79號
2009年-2011年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為籌集財政資金,支持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財政部決定發行2010年記賬式附息(二十三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現就本期國債發行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行條件
(一)發行場所。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以下簡稱各交易場所)發行。
(二)品種和數量。本期國債為3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債,計劃發行面值總額280億元,全部進行競爭性招標。本期國債不進行2009年—2011年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以下簡稱承銷團成員)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三)時間安排。2010年7月28日招標,7月29日開始發行並計息,8月2日發行結束。
(四)上市安排。2010年8月4日起上市交易,交易方式為現券買賣和回購。本期國債上市後,可以在各交易場所間相互轉託管。
(五)兌付安排。本期國債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年1月29日、7月29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40年7月29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財政部委託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債登記公司)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證券登記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辦理利息支付及到期償還本金等事宜。
(六)發行手續費率。承銷面值的0.1%。
二、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多種價格(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利率。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票面利率,低於或等於票面利率的標位,按面值承銷;高於票面利率20個以內(含20個)的標位,按各自中標利率與票面利率折算的價格承銷;高於票面利率20個以上(不含20個)的標位,全部落標。
背離全場加權平均投標利率100個以上(不含100個)的標位視為無效投標。
(二)標位限定。每一承銷團成員最高、最低投標標位差為連續的30個標位。
(三)時間安排。2010年7月28日上午9:30-10:30為競爭性招標時間;競爭性招標結束後15分鐘內為填制債權託管申請書時間。
三、分銷
採取場內掛牌和場外簽訂分銷合同的方式分銷。合同分銷部分應于7月29日至8月2日向各交易場所發出分銷確認。
四、發行款繳納
各承銷團成員于2010年8月2日前(含8月2日),將發行款一次繳入財政部指定賬戶。繳款日期以財政部指定賬戶收到款項為準。
戶 名:國家金庫總庫
開戶銀行:國家金庫總庫
賬 號:277—1039
匯入行行號:011100099992
五、債權確立
財政部收到發行款後,通知國債登記公司確立債權。
除上述有關規定外,本期國債招投標工作按《財政部關於印發〈2010年記賬式國債招標發行規則〉的通知》(財庫[2010]6號)規定執行。
財政部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