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末,北京市2009至2010採暖季燃氣自採暖補貼開始發放,補貼標準仍為每立方米0.15元。
工作人員將根據供暖季前後的兩次上門查表,確定居民在採暖季的實際用氣量進行補貼,補貼將被換算成燃氣量直接寫入燃氣IC卡。
2009年冬天由於突遇大雪和降溫天氣,北京市提前兩周開始供暖,採暖季結束時又遇連續低溫,供暖延遲一週結束。因此上個採暖季比往年多出了三周左右的時間。
“每年冬天,我家都早開暖氣,家裏的暖氣燒的時間要比集中供暖季長。”自採暖用戶小姜説,2009年冬天集中供暖時間多了三周,像小姜這樣的自採暖用戶的用氣量比往年用的更多,自採暖用戶是否也能享受到採暖季多出三周的補貼呢?
2010年三月決定延遲結束供暖時,北京市規定,延長供暖不向居民另行收費,因此供熱企業增加的燃料成本,將根據氣溫能耗比計算後,由政府提供適當的財政補貼。使用燃氣壁挂爐自採暖的用戶,享受補貼仍按原規定辦理,報銷額度也沒有變化。因此,上週末開始的補貼仍按原集中供熱時間段計算。
北京市供熱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有關部門目前已開始相關測算,加緊研究多出的三周採暖時間自採暖用戶的補貼辦法。(記者 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