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0月7日專電(記者鄭良)針對轄區日前出現不法分子通過偽造車輛牌號、車主身份證、駕駛證等證件,以出售“克隆車”為名實施詐騙案件,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發佈預警信息,提醒公眾警惕該類新型犯罪。
漳州市公安局介紹,今年8月13日中午,市民顏某路過漳州龍海市石碼鎮一處路口時,見路邊停放一輛待售的車型為五菱“榮光”二手車。“車主”自稱謝某,並向顏某提供了該車的機動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保險單、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為獲取信任,還向顏某出示本人的身份證、駕駛證。
顏某見車輛手續完備,經過討價還價之後便以3.4萬元的價格和“車主”簽訂車輛轉讓協議,先支付車主3.2萬元,約定剩下的2000元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再支付“車主”。當顏某去辦理過戶手續時被告知提供的機動車證件等均為偽造。
漳州警方提醒,該類犯罪具有以下特點:
克隆車輛與原車高度相似。不但車牌號碼、車型、車輛發動機號、車架號與原車完全相同,連車輛所有人的身份證、駕駛證也高度相倣,除了照片改成犯罪嫌疑人本人的照片外,姓名、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均和被克隆車輛的所有人一模一樣。
提高了可信度。為取得購車人的信任,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完備的機動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購置完稅證明、車輛保險單、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等相關證明文件。為打消購車人顧慮,還向其出示自己的身份證、駕駛證。雖然這些證明均屬偽造,但由於倣真度很高,普通人較難識別,因此受騙幾率很大。
車輛停放在易引起購買者注意的路邊。作案地點選擇在路邊,隨意性大,比較引人注目,從而使贓車能儘快地脫手。
漳州警方提醒公眾:二手車買賣要到正規的二手車交易市場進行,辦理過戶手續後方可付款,避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