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教委等天津市14個部門共同制定的《天津市引進人才服務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昨天正式實施,《辦法》的實施將消除人才引進中的體制機制障礙,構建引進人才的服務平臺,今後天津市將定期向社會公佈《天津市緊缺人才目錄》,引導海內外人才以調動、短期聘用、柔性流動等多種方式來津工作或服務。
《辦法》明確了政府部門主要採取的5種引才方式,即通過向社會發佈《天津市緊缺人才目錄》引導、建立人才和用人單位對接交流平臺、開展海內外招聘活動、組織高層次人才來津考察和發揮人才獵頭等人力資源仲介服務機構作用招聘吸納人才。
設置引進人才服務專員。為保證快速辦理引進人才各項事宜,為高層次人才提供一對一、保姆式的服務,《辦法》明確,引進人才的用人單位和各審批服務部門都要設置人才服務專員,專職承辦引進人才的政策諮詢、接待洽談、代辦各項審批服務手續工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專門培訓,使服務專員熟悉引進人才各項業務,持證上崗。
構建人才服務“綠色通道”。為了實現服務提速,《辦法》提出設立人才服務窗口,對辦理引進人才事項採取“一窗接件、並聯預審、集中反饋、專員辦理、統一建檔”的方式。主要流程是:人才服務窗口將人才辦理相關手續的材料通過網絡傳給各審批服務部門進行預審;預審意見在5個工作日內傳回窗口;窗口一次性反饋給用人單位;從而減少用人單位和人才個人報送相關材料的次數;各單位預審通過後,用人單位即可根據反饋情況到各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各審批服務部門應當在《天津市引進人才工作規程》規定的時限內辦結相關手續。
通過實施《辦法》,天津市將形成各部門相互協調,快速辦理引進人才相關事宜的新機制,提高引進人才效率,從而改善人才環境,進一步提高天津對國內外人才的凝聚力,吸引更多的人才特別是高層次人才來津創新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