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江西保監局獲悉,江西省公安廳、江西保監局擬於明年在江西全省實施酒後駕駛等重大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與機動車交強險費率聯絡浮動制度。這意味著,因酒駕、醉駕發生重大交通違法行為的,車主在第二年投保交強險時將多付一筆支出。
目前,江西保監局就實施酒駕、醉駕、無證駕駛和交通肇事逃逸等重大交通違法行為與交強險費率聯絡浮動工作,正與江西省公安廳積極溝通,將開展聯合調研、制定具體浮動方案,建立數據交換機制。今後,江西省還將學習借鑒北京、上海等地的經驗,逐步擴大“雙挂鉤”範圍,將超速駕駛、闖紅燈等違法違章行為與交強險費率浮動挂鉤,以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生命財産安全、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據了解,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飲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上浮的交強險費率控制在10%至15%之間,醉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上浮的交強險費率控制在20%至30%之間,累計上浮的費率不得超過60%。浮動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確定。(記者 胡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