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11月25日專電(記者程正軍)當前,購買壽險的人越來越多,但不少人在投保壽險時盲目認為保額越高越好。重慶保險專家提醒,多數人購買壽險的目的是通過死亡保險金的給付,使在經濟上依賴被保險人的人在被保險人去世後,生活能保持與以前相倣的水平;因此,消費者購買壽險保額並非越高越好,可通過計算生命價值和家庭需求相結合的方式來確定壽險保額。
其一,計算生命價值。重慶保險專家説,生命價值法則是以一個人的生命價值作為依據,來考慮應該購買多少保額的保險。該法則具體分三步:一是估計被保險人以後的年均收入;二是確定退休年齡;三是從年收入中扣除各種稅收、保費、生活費等支出後剩餘的錢。據此計算,可得出被保險人的生命價值。比如,王先生今年30歲,假設其60歲退休,退休前年均收入9萬元,平均年收入的三分之一自己花費,三分之二用於家人,按生命價值法則,王先生的生命價值是(60歲-30歲)×(9萬元-3萬元)=180萬元。
其二,考慮家庭需求。重慶保險專家説,在計算出生命價值後,還要考慮家庭需求情況,即當事故發生時它可以確保家人的生活準備金總額。具體計算方式是,將家人所需生活費、教育費、供養金、對外負債、喪葬費等,扣除既有資産,所得缺額作為壽險保額的估算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