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1月9日專電(記者倪元錦)在社會各界推動國家控煙立法的進程中,一些城市已開始通過地方人大立法,推進公共場所、工作場所禁煙。控煙專家指出,立法的本質在於執行,控煙的主導方在政府。
中外專家共同編寫的《控煙與中國未來——中國煙草使用與煙草控制聯合評估報告》6日在京發佈。報告稱,控煙執法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只有警告、限期整改,幾乎沒有處罰;取證難、處罰力度輕、執法力量不足;禁煙令遵守率有限,導致公眾對執法缺乏信心。
“法律必須具有強制性。立法之後一個城市一年開不出幾張罰單,中國控煙工作將難以推行。”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吳宜群説。
香港特別行政區于2007年頒佈公共場所禁煙法規。自2008年起,北京、銀川、上海、杭州、廣州相繼出臺或實施公共場所禁煙法規。此外昆明、天津、重慶、瀋陽、哈爾濱、南昌、蘭州、深圳等城市也正在制定或修改相關法規。
中國政法大學衛生法研究中心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研究人員指出,控煙立法一定要切實執行才能達到立法目的,國外的經驗是把“檢查室內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禁止吸煙的職能”賦予有權檢查這些場所的現有機構或部門,而非建立控煙新機構或部門,這值得中國借鑒。
吳宜群建議,地方要讓百姓人人知曉控煙立法原因、吸煙者哪些行為會受到處罰;處罰要針對違反禁煙規定的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也就是餐館、網吧、辦公樓等。
在美國,29個州和上百個城市都有相關控煙立法。相比處罰吸煙者,美國對無法實現禁煙的公共場所、工作場所進行處罰,被認為更加有效。
在日本東京,所有火車站站內全部禁煙;在東京街頭吸煙必須到固定地點,若拿著煙走路,抓到一次將被罰款3000日元(約240元人民幣)。
中國政府于2003年簽署加入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承諾在2011年1月9日前採取積極有效政策,在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防止公民接觸煙草煙霧,並廣泛禁止所有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