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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34項服務收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1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4日專電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4日介紹,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日前聯合下發《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堅持服務價格市場化原則的同時,進一步履行社會責任,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11類34項服務收費。

    《通知》要求金融機構保障社會公眾享有基礎金融服務的權益,免除本行個人儲蓄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開戶手續費和銷戶手續費;免除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轉賬手續費(貸記卡賬戶除外);免除存摺開戶、銷戶和存摺更換的工本費;免除密碼修改和密碼重置手續費;免除境內本行查詢服務收費等。

    《通知》充分考慮人民群眾使用最為廣泛的基礎金融服務,決定免除已簽約開立的代發工資、退休金、低保、醫保、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年費和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免除向救災專用賬戶捐款的跨行轉賬手續費、電子匯劃費、郵費和電報費;免除以紙質、電子方式提供本行一定時期內對賬單的相關收費等。

    另外,《通知》要求積極維護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履行服務收費告知義務,未經客戶以書面、客戶服務中心電話錄音或電子簽名方式單獨授權,不得對客戶強制收取短信服務費;銀行業金融機構代理國家有關部門或其他機構的收費,應在辦理業務前,明確告知客戶,尊重客戶對相關服務的自主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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