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油價上漲對出租車行業影響,經北京市政府批准,4月9日起,北京市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標準由1.00元/運次調整為2.00元/運次,徵收範圍仍為乘距超過基價公里(3公里)乘客,乘距不超過基價公里(3公里)的乘客不收取燃油附加費。當油價低於7.10元/升時,燃油附加費標準相應下調。(記者 余榮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