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甘肅省委、省政府把“提高城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確定為為民辦實事之一。為確保這項任務順利開展和按期圓滿完成,甘肅省各地黨委、政府全力以赴,各級民政部門迅速行動,相關部門積極參與、密切配合,目前這項實事進展順利,其中,蘭州、張掖、金昌、嘉峪關和慶陽等五市全面完成了辦實事任務。
甘肅省自然條件嚴酷,經濟欠發達,貧困人口較多,社會救助面廣,救助難度大。為此,從2007年開始,甘肅省不斷加強制度建設、加大資金投入,逐步建立了覆蓋城鄉的社會救助體系,連續5年上調城鄉低保標準,並組織實施了“調、減、免”措施,使全省城鄉低保保障面分別達到了12.9%和16.3%,417萬餘群眾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今年3月份,省政府正式下發了《2011年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實施方案》,省財政計劃投入12億元,比2010年增加了44%,以改善城鄉困難群眾的生活。省民政廳黨組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進行安排部署,並與省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於落實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精神,加強城鄉低保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對14個市(州)城鄉低保部門負責人進行了業務培訓。各地黨委、政府週密安排部署,抽調得力人員集中組織實施和加強督促檢查。截至4月18日,全省14個市(州)城鄉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已全部確定。其中,蘭州市城關區、張掖市甘州區、金昌市金川區等9個市(州)的39個縣(市、區)全面完成城鄉低保提標任務並按新補助水平發放金額。蘭州市城關區城鄉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最高,年保障標準為3672元,補助水平分別為每人每月269元和146元。酒泉、平涼和甘南州等3個市州的4個縣(市)全面完成城市低保提標任務並按新補助水平發放金額。臨夏州的臨夏市全面完成農村低保提標任務並按新補助水平發放金額。其他市縣正按新的補助標準組織實施。
今年,甘肅省各級民政部門將進一步規範救助工作程序,推進分類施保,在強化動態管理、定期審核、及時調整的基礎上,切實推進救助政策、對象、標準、資金“四公開”,確保全省社會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和規範運行。 (甘肅日報 記者盧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