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6月8日專電(記者 康淼)福建省光澤縣工商局日前表示,農資安全問題歷來備受關注,當農民朋友遭遇假劣農資後,如與經營者協商和解未果,可以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維權,農資維權過程中要注意兩點。
首先要分清哪些是農資質量問題。就種子而言,發芽率、種子純度、凈度等低於國家標準的,或低於其標簽標注指標的,屬於種子質量問題。對於主要農作物,其品種未經所在省審定或國家級審定通過的,經營者又銷種或推廣而造成損失的,可以投訴。種子未經産地檢疫或過境檢疫,從外地調種,而出現檢疫性病蟲草害的,可視為種子質量問題。
除此之外,因氣候、土壤、病蟲危害、自然災害、栽培不當等原因造成減産的,不屬於種子質量問題。
其次,要注意投訴時效問題。確定投訴的,就要抓緊時間,不能貽誤時效。向消費者協會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或申訴的有效時間,法律、法規已做出了具體規定,即在發生爭議後2年內。但是農戶發現所用農資存在著嚴重質量問題的,應抓緊時間及時向消費者協會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因為時間一長便可能發生證據滅失的情況,不利於舉證和鑒定。另外農藥本身的有效期僅為2年,拖的時間一長,有可能出現乳油類農藥的沉澱、絮狀物或粉劑類農藥的結塊,給鑒定增加了難度。種子發芽率存在問題,主要是在浸種催芽時農戶才發現,在沒有留存種子樣品的情況下,能夠供鑒定的時間較短,錯過了便沒法鑒定。種子純度的田間鑒定,最佳時期是抽穗期,頂多到乳熟期,錯過了時機,也給鑒定增加很大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