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10日起至7月31日,北京市交通委運輸局將對全市出租小轎車換發2011年度新版營運證件。按照要求,所有取得2010年度營運證件的出租小轎車均需更換新證。
自查前,個體出租汽車管理站和出租汽車企業將通過集中培訓和書面考試等方式對駕駛員進行運營服務和安全運營教育。檢查駕駛員儀容儀錶和運營服務情況,存在運營服務違章的駕駛員要到市交通執法總隊接受處理,並取得違章駕駛員處理完畢證明函。同時,檢查運營車輛車容車貌和各種運營設施。存在問題的要立即整改,現場不能整改的要安排時間復檢。
自檢自查合格後,個體出租汽車管理站和出租汽車企業向轄區運管部門報送《綜合信息表》、《換證工作人員、車輛檢查情況登記表》(電子版),填報表格須如實填寫,特殊情況要書面説明。
之後,各區縣運管部門將進行逐戶、逐車、逐人檢查,核對相關信息,錄入運輸局政務網審批系統,並將2011年度車輛證件核發給個體出租汽車管理站和出租汽車企業。
運管部門表示,逾期未辦理的企業,將停辦其相關運營手續。(劉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