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江西省級財政安排1億元,提高鄉村醫生補助標準。基層一般衛生院所在鄉鎮的鄉村醫生,每人每年將增加補助600元。由此,江西省鄉村醫生每人每年省級財政補助總額達1800元。
江西省從2009年開始由省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鄉村醫生公共衛生工作進行補助。凡在江西縣級衛生行政部門依法註冊、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管理、能履行鄉村醫生公共衛生職責的在崗鄉村醫生(包括在村衛生室執業的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執業醫師),在享受縣級財政年人均300元至500元防疫崗位津貼補助的基礎上,還可獲得省級財政每人每年1000元的公共衛生服務補助。2010年,中心衛生院所在鄉鎮的鄉村醫生的省級財政補助標準每人每年提高到1800元。(記者 李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