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記者從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7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60元調整為66元。所有符合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人員,均可享受不低於此標準的基礎養老金。鼓勵各地從當地實際出發,合理適度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
浙江省在貫徹國家新農保試點精神之初,就著眼于統籌城鄉,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237萬人,參保率達到85%以上,已領取養老金人數達到589萬人,養老金髮放率達到100%,實現社會養老保險的制度全覆蓋和人員基本全覆蓋,邁入“全民社保”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