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社廳日前下發通知,提高企業艱苦崗位和一線職工工資收入水平。根據省委、省政府的決定,自2011年7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艱苦崗位津貼補貼標準。
一是提高煤礦井下津貼標準。將井下採掘工津貼標準提高到25元/工以上;將井下輔助工津貼標準提高到20元/工以上;將安檢人員及基層幹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津貼標準提高到20元/工以上。煤礦井下津貼適用於各類煤炭企業的井下作業職工,不包括露天煤礦職工。具體發放範圍為:井下採掘工人、輔助工人、安檢人員及下井工作且編制在井下採掘、輔助隊的基層幹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其它礦山井下津貼發放標準和範圍參照煤礦井下津貼發放標準和範圍執行。
二是提高企業職工夜班津貼標準。將前夜班津貼標準提高到10元/班以上;將後夜班津貼標準提高到12元/班以上。
三是建立高溫津貼。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每日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10元以上。
調整企業職工艱苦崗位津貼補貼標準所需資金,均在企業成本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