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海市人社局獲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海市將為2011年底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城鎮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鎮保”領取養老金人員、“農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和2011年底前納入上海市城鎮居民養老保障的老年居民發放一次性補貼。
一次性補貼標準為:①城鎮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養老金水平分檔確定:月養老金低於2000元(含2000元)的人員,補貼標準為每人800元;月養老金高於2000元且低於2500元(含2500元)的人員,補貼標準為每人700元;月養老金高於2500元的人員,補貼標準為每人600元。②“鎮保”領取養老金人員,補貼標準為每人300元。③“農保”領取養老金人員,補貼標準為每人200元。④納入城鎮居民養老保障的老年居民,補貼標準為每人200元。
一次性補貼的發放時間,2011年7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或納入城鎮居民養老保障)的人員,一次性補貼在2011年8月發放。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或納入城鎮居民養老保障)的人員,一次性補貼在首次領取養老金(或養老待遇)時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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