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8月11日專電(記者 周琳、俞麗虹)上海市工商局11日發佈的信息顯示,對部分超市銷售的沐浴劑、洗手液、手洗餐具用洗滌劑、洗衣粉4類衛生日用品質量監測中,有11個批次商品不合格。
據介紹,抽檢中不合格産品沐浴劑、洗手液各1個批次,手洗餐具用洗滌劑7個批次,洗衣粉2個批次,産品涉及妙管家、隆力奇、風羽、荷嫂等多個品牌。
監測發現,有的企業為降低生産成本,在生産中減少了活性物的添加量,導致活性物含量偏低,沒有達到國家標準;有的企業在保證去污力指標合格的前提下,活性物含量雖然符合明示的企業標準,但低於國家推薦性標準。還有部分批次産品菌落總數超標,説明該産品已經受到外界污染,容易變質,消費者使用後,容易造成皮膚感染。
上海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在選購沐浴劑、洗手液、手洗餐具用洗滌劑、洗衣粉等日用衛生品時要注意查看商品的標簽和標識。洗滌用品的外包裝應標示:産品名稱、商標、標準號、凈含量(凈容量)、主要有效成分、性能、使用説明及必要的注意事項、生産日期、保質期或生産批號、限期使用日期、生産者名稱、地址。手洗餐具用洗滌劑應有生産企業的生産許可證號,沐浴劑、洗手液應有生産企業的衛生許可證號。消費者購買洗衣粉時也應查看包裝上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項、適用於手洗、機洗等,以及適合棉、麻、化纖或混紡的織物範圍等必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