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8月12日專電(記者李雲平)為進一步加大對非法從事地溝油活動的打擊力度,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環境保護局決定對舉報非法收集、加工、銷售地溝油的舉報者予以獎勵。
呼和浩特市環保局規定:對舉報“非法收集”地溝油的人員及車輛,一經查實,環保部門對舉報人獎勵500元;凡舉報“非法加工”地溝油黑窩點,一經查實,環保部門對舉報人獎勵5000元;凡舉報“非法銷售”地溝油,一經查實,環保部門對舉報人獎勵5000元。
據介紹,地溝油是廢棄食用油脂的一種,經過深加工後生産出的脂肪酸可應用於橡膠、塑料、日化等行業中。但是,地溝油中含有大量對人體有害的苯類成分和高度氧化産生的黃曲黴素,可使人和動物患上多種癌症。非法制售地溝油最高可罰款3萬元,地溝油進入食品流通領域,最高可罰款5萬元,情節嚴重者可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