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非正規就業組織從業人員2011年6月1日至9月30日也可以拿高溫津貼。市政府網站公佈的相關規定明確,上海市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從業人員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為200元/月。6月1日至9月30日四個月共可獲得高溫津貼800元。
23日公佈的這一規定明確,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中的公益性勞動組織、經營型勞動組織可參照《關於調整上海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通知》的規定,向從業人員發放高溫季節津貼。該《通知》規定,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企業在發放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夏季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勞動法專家談育明認為,“通知”並未明確規定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時間。顯然,高溫津貼按日或按周發放是不現實的。高溫津貼可以按月發放,也可以高溫天過後,集中在10月份一次性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