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8月29日專電(記者 梁娟)陜西省日前出臺了《陜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範物業服務收費,其中多層住宅(六層以下,含六層)物業費每平方米每月最高0.45元,高層住宅物業收費每平方米每月最高為1.50元,預收物業費不得超過三個月。
按照《陜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陜西省住宅和辦公寫字樓的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分為高層住宅、多層住宅以及辦公寫字樓三種類型,每種類型又分為四級基準價,陜西省多層住宅(六層以下,含六層)物業費每平方米每月最高0.45元,高層住宅物業收費每平方米每月最高為1.50元。
市級價格和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當地物業環境、硬體設施、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服務成本、物價指數等因素,對高層住宅按不高於省定基準價、辦公寫字樓按省定基準價或上浮不超過10%、多層住宅按省定基準價或上浮不超過40%的原則制定轄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物業服務費按照法定産權面積計收,由業主購買(使用)層高達到2.2米以上的車庫、雜屋,物業服務費按照同類型住宅收費標準的50%收取,改變為居住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加收100%,用於商業的按同類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加收200%。
另外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建設單位全額交納。業主驗收房屋後從未入住,從第一個月開始其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的70%交納。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應當列入維修資金專項支出解決,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物業服務成本。在國家規定的質量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的維修和設備更換,應由原建設單位負責,不得動用專項維修資金或由業主承擔。